为加强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入口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,促进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,培养学生自主工作学习能力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,根据《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入口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(湖南石化职院学发〔2018〕9号)文件(以下简称《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)及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要求,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入口图书馆所有勤工助学学生。
第二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坚持“扶困优先、因需设岗、安全第一、学有余力、课余工作、规范管理、育人导向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 因需设岗,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(以下简称学生资助中心)与图书馆对接产生。原则上安排taptap点点特别困难学生,包括脱贫家庭学生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、城乡低保学生、孤儿学生、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家庭遭受重大突发变故等。因部分岗位专业性较强,非特困学生控制在本岗位人数20%以内。
第四条 图书馆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、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,或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、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。
第五条 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时间应安排在课余时间或休息日,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为前提。
第二章 选聘条件与录用
第六条 勤工助学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努力学习,积极进取,乐于奉献,认真负责,品行端正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二)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选聘,特别困难学生优先安排;
(三)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图书馆相应岗位工作;
(四)服从图书馆工作安排,能合理统筹学习与工作时间。
第七条 由学生资助中心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的同学,图书馆安排岗前培训,经过两周试用考核,考核成绩为“优”者,可确定录用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助理。
第八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期,每学期重新选聘;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的同学,可优先续聘。
第九条 图书馆对勤工助学学生实行统一管理,由指定老师负责排班、工作安排、考勤和考核。
第三章 岗位职责
第十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如下:
(一)书库整理岗:负责图书上架、排架、整架、倒架,保持图书排列有序,发现错架、破损、缺标图书及时处理或报告;
(二)借还服务岗:协助读者借还、预约、续借、催还,耐心解答读者咨询,维持借还秩序;
(三)阅览室管理岗:负责阅览室巡视、报刊整理、座位管理、环境维护,闭馆前协助检查电源、门窗等;
(四)数据加工与信息辅助岗:协助图书条码、书标、磁条加工,数据录入、信息核对等辅助性工作;
(五)其他辅助岗:协助老师完成图书馆日常行政、服务、活动组织及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第四章 工作纪律与考勤
第十一条 定位打卡、工时登记与工作日志要求如下:
(一)每位勤工助学学生到岗后,须第一时间通过指定的考勤平台进行定位打卡,确认到岗,不得代打卡、虚假定位、虚报工时;
(二)工作结束后,须填写《湖南石化职院固定岗勤工助学学生签到考核表》和岗位工作日志;
(三)实际工时以定位打卡记录、签到考核表、岗位工作日志和负责老师签字为依据;
(四)岗位工作日志应当日提交,如实记录工作内容与完成情况,由负责老师复核,并作为工时认定和考核依据;
(五)因设备、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打卡或登记的,应及时向负责老师说明,由老师核实后补录或登记。
第十二条 实际工时登记应遵照《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执行,不得超过学校文件规定的上限。
第五章 桌面立牌与身份标识
第十三条 每位勤工助学学生上岗后,须将统一制作的【勤工助学岗】桌面立牌摆放在本人工作桌面或岗位显著位置,做到亮明身份、接受监督。
第十四条 工作期间应保持【勤工助学岗】桌面立牌摆放端正、整洁,不得遮挡、涂改、转借或随意挪作他用。
第十五条 离岗时应收好【勤工助学岗】桌面立牌,保持桌面整洁。立牌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负责老师。
第六章 缺勤管理
第十六条 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勤。迟到、早退超过15分钟扣除一半工时。如有特殊原因请假,需提前找负责老师请假并征得老师同意,否则视为无故缺勤。连续两个月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勤超过三次的同学,将直接辞退,不再聘用。
第十七条 学生应服从图书馆排班安排,不得频繁调班。
第七章 服务与安全纪律
第十八条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老师工作安排,热爱本职工作,责任心强,熟悉业务知识,举止文明,用语礼貌,耐心解答读者日常咨询。勤工助学学生应团结友爱、互相帮助。
第十九条 熟悉图书馆规章制度并模范遵守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积极主动完成日常行政和服务工作,遇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馈,协助老师完成图书馆各项工作任务。
第二十条 注意用电、消防、书库和阅览室安全,不得违规操作设备。不得泄露读者借阅信息和个人信息,不得擅自处理或外传图书馆数据。
第八章 考核与劳动报酬
第二十一条 图书馆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月度、学期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、打卡情况、工时登记情况、岗位工作日志填写情况、【勤工助学岗】桌面立牌摆放情况、工作态度、岗位职责完成情况、纪律遵守情况、读者评价等。
第二十二条 固定岗位酬金根据学生资助中心《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核定发放,具体标准、计算方式及发放办法以学生资助中心文件为准。
第二十三条 上一学期考核通过且表现优秀者,可优先续聘。
第九章 取消勤工助学资格与退岗
第二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,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:
(一)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使学习成绩明显下降,导致重修者;
(二)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;
(三)在勤工助学工作中,不服从调配、不遵守劳动纪律、不按时到岗或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,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者;
(四)在工作中不负责任,玩忽职守,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,存在代打卡、虚假定位、谎报工作量、不按要求填写岗位工作日志等弄虚作假行为者;
(五)因调班次数过多导致工时连续两个月不满核定排班基数2/3的,将考虑予以辞退;
(六)其他损害图书馆声誉行为者。
第二十五条 若因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退岗的同学,应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,经图书馆和学生资助中心同意后,办理工作交接。
第十章 附则
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taptap点点官网下载入口图书馆负责解释,学生资助中心指导。
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如与学校最新勤工助学管理规定不一致,以学校规定为准。
图书与信息资源中心
2026年10月14日
一审 陈雅菲
二审 王伟
三审 熊伟